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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约定定金条款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时间:2018-04-08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碰到要缴纳定金的情况,比如买房、买车,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缴纳了定金,我们一般会签署定金条款,那么2018定金条款怎么约定的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2018定金条款怎么约定

  1、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

  尽管有关部门制订的购房契约中有定金条款,但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只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

  合同中对定金的具体数额的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定金的数额约定应适宜。若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总额的20%.法律明确规定给付定金数额的上限,在上限以内所确定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定金的约定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超过部分应视为无效。

  3、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时间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4、违约金与定金不能混淆。

  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条款,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比如说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在此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了,守约的一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而不能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又适用定金条款。一般来说,守约方总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条款,也就是能得到更多经济利益的条款。

  二、定金条款生效的条件

  定金条款要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有效。定金条款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合同中的一部分,合同无效时,定金条款无效。但是定金另有规定的,定金条款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合同而存在。

  2、定金的数额属于合同意思自治的范畴,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担保法》第91条 对其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3、合同必须明确款项的性质,标明“定金”字样

  签订定金合同应当标明“定金”字样。“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不发生定金的效力。

  4、应当在定金条款中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条款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条款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

  定金是具有担保性质的,它与订金有很大的区别,定金条款签订时要注意定金条款的各项约定,定金的约定数额不能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定金付给方不履行合同,则可以不退定金,若是定金收取方不继续履行合同,则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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