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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送给小三的东西能否要回来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时间:2018-03-26

  在当今社会,丈夫有外遇,他为了哄情人高兴,就会送东西给她,甚至是将本来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也作为礼物送给情人,这种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丈夫无偿送给情人财物,妻子可以主张要回吗?现在小编带大家了解妻子能主张拿回丈夫赠送给情人礼物的相关内容。

  丈夫出轨,赠送财物给情人,妻子能不能主张拿回该财物呢?具体内容如下:

  1、妻子主张能拿回赠送财物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丈夫送情人的财物,作为妻子是可以要回来的。

  2、证明婚外情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5)类似“保证书”、“道歉书”等,如婚外情突然被曝光,过错方情急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

  (6)嫖娼事件等,一般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口供笔录;

  (7)公司单位查实员工的婚外情后,可能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决定文件;

  (8)如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这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应该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

  (9)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动(比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等收集证据。

  综上,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丈夫送给情人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丈夫擅自进行处理的,则可以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此时妻子就可以要求丈夫的情人退还该财物。当然,要是丈夫能证明其赠送给情人的财物属于他的个人财产,那么妻子无权向丈夫的情人主张返还该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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