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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要替对方还债吗?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时间:2018-03-17

  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关于夫妻债务的问题一直被受到质疑,近日,最高院对相关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根据不同的情况,配偶不一定要偿还,以下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为了维系家庭生活,婚姻存续期间不免会出现债务。生活中,时常会出现丈夫瞒着妻子举债,因还不了而逃跑,妻子被迫背负巨额债务的情况。以往婚姻法对夫妻债务的规定,常常使被隐瞒的方承担巨大的生活压力。那么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颁布后,夫妻一方还需偿还对方债务吗?

  1、夫妻共同签字或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需要偿还

  (1)夫妻共同签字就表明双方都认同债务,即使配偶是以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只要债务是为了维系生活和日常开支而负担的,夫妻一方就应该偿还这笔夫妻共同债务。

  (2)生活中不免会出现债务人欺骗配偶签字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即使配偶是因为被骗才负担债务,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配偶需要偿还债务,只能事后向债务人追偿。离婚后,配偶仍需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负担责任。

  (3)因此,夫妻一方不要随意在任何文书或空白纸张上签字,即使夫妻之间有婚前协议对债务有约定,也不能以此主张不负担债务。

  2、以个人名义负债且非用于家庭生活,无需偿还

  如果债务是个人名义所负担,夫妻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后没追认,并且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的日常生活,例如:配偶投资失败所欠下的债,赌债等,根据新颁布的司法解释,这种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不必偿还,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明。

  3、配偶的婚前债务,无需偿还

  (1)婚前债务属于配偶的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结婚后,夫妻一方无需偿还该笔债务。但如果双方与债权人有约定,个人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或者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例如:购买结婚用品,借钱装修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或者购买的房屋用于共同生活,夫妻一方则应偿还债务。

  (2)为了避免婚前个人债务转换为婚后共同债务,婚前配偶可以明确表示将共同生活的房屋赠与对方。

  4、2018年前就产生的债务, 法院将以新解释予以纠正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将于2018年1月18日起实行,那么2018年以前就已经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还需偿还吗?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表示“经审查甄别确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案件,人民法院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予以纠正”。

  夫妻一方需偿还共同签字或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对于明显不公的案件会被依法纠正。若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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