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52-2107-4981

犯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定罪不捕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时间:2018-11-01

  定罪不捕必须达到了法定逮捕的标准以后,检察机关才会对公安部门提交的逮捕书以予批准,但司法机关在办案的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这种定罪不捕的特殊情况。刑诉法中当然对定罪不捕也规定的有非常严格的条件,比如说已经确认了某孕妇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当事人患有严重的疾病,只能对其采用监视居住的这种方式,但不能逮捕在看守所当中。

  一、在我国定罪不捕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定罪不捕是否可以立即释放?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以,定罪不捕的条件基本上和取保候审必须要符合的情况是高度吻合的,已经定罪但是却并不逮捕这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是无罪的,也有可能是公安机关在规定的羁押期之内,没有提交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在这一客观因素取消了以后,还是会马上对之前已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