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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签订方式有几种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时间:2018-08-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买卖合同签订方式。

  一、买卖合同签订方式

  1、合同名称

  (产品名称)采购合同(实用于原料、设备采购)

  2、签定目的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合同主体

  甲方(买方):(公司名称)

  乙方(卖方):(公司名称)

  4、主要内容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

  5、双方签字(盖章)

  二、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和《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的确定原则应理解为: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依《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确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介绍的买卖合同签订方式以及相关知识。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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