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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时间:2018-06-29

  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的时候争议最多。就算判定给一方,以后也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不过需要一定的条件。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如何认定变更抚养权管辖权?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怎么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如何认定变更抚养权管辖权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二、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条件恶化,无力继续抚养。

  2、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之共同生活。

  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哪方的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抚养权就会归属哪一方,还是10岁以上有自己的医院的,以孩子的意愿为主,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怎么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在实践中,一方若想从另一方手中夺回抚养权,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证明,现在的抚养人的抚养行为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

  1、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2、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3、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4、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5、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综上所述,变更抚养权管辖权认定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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