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52-2107-4981

格式合同效力的认定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时间:2018-03-17

  格式合同正因有便捷、高效的特点,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格式合同的效力就成了大家的关注点。格式合同是否成立并有效?格式合同效力如何?怎么预防格式合同的风险?现小编带大家来具体了解格式合同效力的相关内容。

  格式合同效力的认定要件如下:

  对格式合同的效力判断,需要先判断格式合同是否已经成立。

  一、格式合同的成立

  (一)成立要件:

  (1)当事人适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具有标的。

  二、格式合同效力的认定

  (一)效力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适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二)格式合同的效力

  格式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与无效两种。在实践中一般为合同无效情形居多。

  (1)格式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

  ①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

  ②格式条款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时无效;

  ③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

  (2)格式合同有效

  格式合同成立并不具有无效的情形时,格式合同此时有效。

  (3)合同无效的后果

  若格式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格式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但如果仅是格式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该格式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效力。

  三、格式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格式合同是由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合同条款,而对方当事人只能对固定条款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且不能进行更改条款的合同。所以,格式合同具有预定性、单方决定性、稳定性、重复性等鲜明特征。

  四、防范风险

  格式合同风险主要为合同无效的风险以及免责条款的风险。合同双方可通过几种方式各自进行风险防范。

  (一)格式提供方预防风险的做法:

  (1)合同拟定时遵循公平原则

  格式合同提供方在预先拟定格式合同时须要严格遵循公平原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要对等,不能明显倾向于格式合同提供方,需要保证对方得到平等对待。

  (2)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

  对于免责条款则需要用显着标志或将字体加粗表示等,或者格式合同提供方在签约时反复提醒,对免责条款进行仔细讲述等方式向对方进行提醒,获悉对方已充分注意该免责条款后,可以在格式合同中增加一条注明该情况,以表示格式提供方已履行免责条款的提醒义务。

  (二)格式合同相对方预防风险的做法:

  格式合同相对方在签约时应仔细浏览该格式合同,发现不合理不合法之处,与格式合同提供方进行商议,并加倍注意免责条款,若明显不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之协商后仍然不能解决的,格式合同相对方可以拒绝签订该格式合同。

  综上,格式合同是否有效,首先格式合同须符合成立,再进行格式合同的效力判断。合同双方在签订格式合同时,须要防范风险,减少自身的损失。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